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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李其樺╱新北報導】

日前有網友在網路爆料,汐止區福德一路巷弄有「神之停車格」,若停滿車將妨礙人車通行,引發社會大眾議論,質疑市府官員行政怠惰;新北市工務局回應,依法該地必須符合使用現狀,若地主有異議可照程序變更地目使用。

新北市王姓網友昨天在臉書「爆料公社」張貼相片,表示「汐止福德一路巷弄神之停車格,好想看看停滿車的樣子」只見照片中短短一條醫療電動床補助巷弄,兩旁停車格加起來共有6個,如果全部停滿,中間將只容1台機車勉強通過。

另據王姓網友貼出的區公所公文內容指出,原址已設置停車格,地主未經核准擅自塗銷停車格違反建築法,要求限期恢復原狀,這個「神之停車格」貼文PO出後,引發網友熱烈討論,質疑是典型的官員怠惰,萬一有重大火災發生,誰要負責?

對此汐止區公所澄清,這紙公文為工務局所發,並表示該巷弄土地屬私有地,原本兩側都畫紅線禁停以維持巷道淨空,日前工務局會勘後才畫上停車格。

新北市工務局回應,該巷弄經會勘後,確認空間設計在竣工圖上是作為停車格使用,依法須恢復與使用執照上相同規畫。依1983年前法規,使用執照僅規定停車格大小,但是並未針對道路寬度限制,才造成停車格畫上後車輛無法通行。

工務局指出,倘若地主認為使用執照規定不符現狀,只要取得2分之1以上地主同意,即可向工務局申請變更使用執照,解決車子能進不能出的問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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